在下列情况下,我国的具有管辖权:只要被告在我国有住所或有居所,我国就有管辖权;对于被告不在我国境内居住的离婚案件,如原告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居所,则原告住所地或居所地也有管辖权。
【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】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二十二条
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,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;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,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。
第二十三条
下列民事诉讼,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;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,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:
(一)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;
(二)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;
(三)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;
(四)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