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主观:
电动车是一定需要上牌照的。驾驶没牌照的电动车上路,机关 交通管理部门 将对驾驶人处以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。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的,还可以扣留其电动车。
法律客观:
《宜昌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》第九条 本市实行电动自行车实名登记上牌制度。电动自行车经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,取得行驶证并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后,方可上道路行驶。 《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》第十一条 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,应当在指定位置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,保持清晰、完整,不得故意遮挡、污损,并随车携带电动自行车行驶证。